详细内容
人民币外汇期权
(2016-04-19)
   一、业务简述
  人民币外汇期权,指中国工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在交易日约定交易合约的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执行价格和交易金额向合约的卖方买卖人民币对外汇货币对权利的产品。
工行人民币外汇期权分为外汇看涨期权和外汇看跌期权,期权类型为普通欧式期权。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有自身需求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外商投资企业等法人客户。

  三、开办条件
  1. 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
  2. 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客户可办理的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仅限于普通欧式期权,包括为客户办理买入外汇看涨期权、买入外汇看跌期权、卖出外汇看涨期权以及卖出外汇看跌期权。
  3. 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客户可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的主要风险特征应与客户真实需求背景具有合理的相关度,期权合约行权所产生的客户外汇收支,不得超出客户真实需求背景所支持的实际规模。

  四、开通流程
  1. 业务准备
  (1)客户评估:客户应先接受工行的尽职调查及综合评估,并填写《客户评估表》,工行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后,确定是否与客户叙做交易。
  (2)签署协议:客户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须与工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结售汇业务总协议》。
  2. 交易申请
  客户在提交申请前,需接受工行对其提供的基础商业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核。客户审查通过后,在确认工行报价的情况下,提交《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业务申请书》。交易完成后,工行向客户出具《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确认书》。
  3. 到期日前反向平仓
  客户因故需在到期日反向平仓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客户通过工行审核后方可进行反向平仓交易。
  4. 客户行权
  (1)行权日行权:期权到期日,客户提交《人民币外汇期权行权申请》及所需贸易真实性背景材料,工行审核通过后,与客户进行交割。客户也可在到期日放弃行权。
  (2)行权日其他行权方式处理流程:客户如因基础商业合同发生变更而导致外汇收支的现金流部分流失,可在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经工行审核后办理部分行权。同时,客户也可在到期日前申请宽期限交割。宽期限为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宽限期内交割视同履约。

  五、服务渠道和时间
  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可以在对公网点营业时间内向具有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经营权的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

  六、办理流程

  七、常见问题
  1. 人民币外汇期权到期日后3 个工作日为工行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
  2. 客户如因基础商业合同发生变更而导致外汇收支的现金流部分消失,客户应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经工行审核确认后,工行可为客户的期权合约本金办理部分行权。
  3. 产品到期时,客户应按照协议履行交割义务。到期前,当客户基础商业合同发生变更而导致外汇收支现金流变化时,可申请对人民币外汇期权进行反向平仓。客户应逐笔填写指定委托书,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及承诺书,经工行审核确认后,可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相应金额的反向平仓。

  八、风险提示
  1. 汇率风险
  本产品实质上是一种外汇交割权利的买卖。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交割汇率劣于即期汇率时,如果行使期权不能获益,客户将会放弃行使权利,从而损失期初支付的期权费。
  2. 市值评估风险
  无论市场汇率如何变化,对客户来说,本产品的市值评估结果不会出现亏损。
  3. 保证金风险
  客户购买人民币外汇期权无需支付保证金,期权到期日若客户选择行权并申请办理宽限期交割,需按约定比例缴纳保证金。
  4. 反向平盘损益风险
  若客户需要提前终止产品,可向工行申请反向平盘。客户购买的外汇期权反向平盘为非正常到期操作,但不会出现亏损。工行将依据市场行情向客户提供反向平盘价格的预估值,客户须在反向平盘委托中明确委托有效期限及可接受的反向平盘价格,反向平盘是否成交以工行确认为准。
  5. 法律风险
  客户应完全理解文本的各项规定,依据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客户应考虑到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对于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注意事项
  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时效性要求较高,操作中应避免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损失。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