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 |
(2016-02-26) |
一、业务简介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工商银行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业务品种及功能 1. 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委托贷款和外币委托贷款; 2. 可以通过柜台办理,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 3. 可以办理委托人和借款人在异地的委托贷款业务; 4. 可以作为集团公司调配各子公司资金的手段。 企业间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合法的进行集团内部资金调拨,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账户限额管理达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业务特点 中国工商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具有管理规范、方式灵活、操作便捷、受理速度快、收费合理的特点,同时受托行还可以代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1. 代为监督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2. 代为监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3. 代为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4. 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 5. 代扣代缴利息税; 6. 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项。 四、适用对象 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五、办理流程 1. 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贷款申请。 2. 受理银行审查委托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 3. 委托人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外币委托贷款则需根据委托资金来源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 委托人确定贷款对象后,委托人、银行、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要求银行代理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5. 银行在委托资金到位后发放贷款。 6. 委托贷款后期管理。银行可以协助委托方监督管理委托贷款,协助收回贷款本息。 六、客户须知 1. 办理委贷业务时委托人需向银行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提供单位公函,工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年检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2)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3)提供委托资金来源自主支配的证明。 (4)我行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 办理委贷业务时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明(工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年检证明,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年检证明)。 (2)贷款卡。 (3)会计报表。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