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打包贷款
(2020-09-04)
  一、业务简述
  如果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因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而产生了资金缺口,您可凭信用证正本向工商银行申请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在货物装运后,您到工商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收汇后再归还打包贷款。
  二、特色优势
  贵公司可以通过打包贷款扩大业务规模,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
  三、适用对象
  贵公司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时。
  四、操作指南
  贵公司申请办理打包贷款时向工商银行提交:
  1、书面申请;
  2、国外销售合同和国内采购合同;
  3、正本信用证;
  4、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用于打包贷款的信用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开证行或保兑行信用等级符合工商银行规定;
  2、信用证中不含贵公司无法自主履行的“软条款”。
  五、开办条件
  1、贵公司需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定授信额度;
  2、打包贷款的货币一般以人民币为主,用于支付与出口货物相关的用途,如果贵公司需要境外采购,工商银行可以为贵公司发放外币贷款。
  六、常见问题
  1、每份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金额最高为信用证总金额的80%。
  七、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