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存管业务 |
业务简述 第三方存管(多银行模式)业务是指工行为满足个人证券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对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服务的需求而开办的一种银证业务。您可通过电子银行第三方存管进行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转账交易,以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的当日明细、历史明细和证券资金账户余额的查询。 适用对象 适用于已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股东账户,办理了股票指定交易,且已开通了工行电子银行的客户。 特色优势 1.资金安全。工行协助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和投资者的客户资金管理账户进行总分核对,提高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性。 2.方便快捷。您只需可以在工行电子银行渠道开办该项业务,便于进行证券交易资金查询和管理。 3.综合服务。开办该项业务后,您不但可以享受工行个人结算账户具有的功能,还有机会享受工行和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实现储蓄、投资、消费于一体。 4.规模分销。该产品采取与证券公司总部链接的方式,实现全国联网,能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有利于进行大规模推广。 开办条件 持工行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工银灵通卡、理财金卡、活期存折)的工行电子银行注册客户。 开通流程 如需开通第三方存管业务,应先咨询所在券商营业部,确认其已与工行开通此项业务。确认后您可到工行营业网点办理指定存管银行手续,去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资金卡(证券公司核发)、同名银行结算账户,填制《第三方存管开通申请书》并签署《三方协议》,并交工行柜员确认《三方协议》已加盖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业务公章。 服务渠道与时间 您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可在周一至周五8:30-16:00之间办理第三方存管自助注册、转账和查询业务,具体时间以证券公司规定为准。(注:该功能仅限在部分券商使用) 使用窍门 您既可以通过工行电子银行发起银证转账交易,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发起银证转账交易。具体交易可咨询您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注意事项 1.如果您要撤销第三方存管服务,请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 2.现工行的第三方存管业务仅开办人民币业务。 3.第三方存管一项重要功能是银证转账,在此基础上,还为投资者增加了查询其客户保证金的余额和变动情况的渠道,以便投资者及时自主监督其存放在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 常见问题 1.工行哪些网点可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 您可根据其开立工行第三方存管银行结算账户所在地区,选择工行任一网点办理即可,如您准备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的工行账户是北京地区的,则您到工行北京分行任一网点办理开通即可,但到工行天津分行就不能办理开通。 2.我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折,在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时,能否将注册的存折账户改为灵通卡账户? 我行提供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功能,客户可以通过柜面、网上银行渠道,将银行结算账户更改为本人的活期存折、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在网上银行办理时,可在“第三方存管”栏目下选择“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在柜面办理时,请携带开户时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变更后的账户。 名词解释 1.证券公司:指与工行合作本业务的证券公司,也称作“券商”。工行为每家合作证券公司登记代码及公司其他有关信息,证券公司代码为8位数字,即证监会3号令体系券商编码。 2.证券公司营业部:指证券公司所辖经营机构,主要经营证券经纪业务。 3.客户:指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委托代理协议,且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本业务范围内,可直接将“客户”称作“投资者”。 4.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台账):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专门用于证券交易的资金台账,与投资者在存管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一一对应。证券公司通过该账户对投资者的证券买卖交易进行前端控制,进行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 5.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对选择工行作为存管银行的客户,工行为其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简称“管理账户”),管理其用于证券买卖用途的交易结算资金数据。管理账户为虚拟账户,不存放真实资金。管理账户用于反映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的变动明细,并记载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和客户的证券资金台账之间的银证转账对应关系。工行为投资者提供查询管理账户变动明细的渠道。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