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262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 顺 长 城 大 中 华 混 合 (QDII)A 人民币 景 顺 长 城 大 中 华 混 合 (QDII)A 美元现汇 景 顺 长 城 大 中 华 混 合 (QDII)C 人民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2001 010671 01698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是 注: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台湾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日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均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美元基金份额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200美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200美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数量不设上限。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6%,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60% 100 万≤M<500 万 1.00%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本基金A类美元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单位:美元) 申购费率 M<20 万 1.60% 20 万≤M<100 万 1.00% M≥100 万 按笔收取,200 美元/笔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1.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 100% 7 日(含)-1 年以内 0.5% 25% 1 年以上(含)-2 年 0.25% 25% 2 年以上(含) 0 - 注:每1年指365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N)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天以内 1.5% 100% 7 天(含)-30 天以内 0.5% 100% 30 天以上(含)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蚂蚁元空间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 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2 栋 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张博文 6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20 号楼 9 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7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小洋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10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1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董亚芳 12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宗利军 13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李鹏飞 1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陆思远 15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张蜓 16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杨家明 17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丁晗 1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项阳 1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 10 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叶露 20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5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陈梦颖 21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22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 陈臣 2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马烨莹 注:本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C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2022年11月8日起,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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