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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国际研究周报: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储蓄类寿险产品监管加强的研究
(2017-05-31)

  保监会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监管升级延伸至寿险产品,万能险不能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叫停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产品早段返还。新规短期内将严重影响大型和小型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长,并迫使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突出产品的保障功能。保监会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寿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打击不当销售和避免盲目价格竞争。长远而言,新规有利大型保险公司重获市场份额,因为传统保障产品的开发是大型保险公司的强项。

  监管升级延伸至寿险产品。5月16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人身险产品的开发必须回归保障,10月1日起生效。

  1、万能险和投连险不能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

  2、对于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 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3、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4、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5、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

  短期内包括大型保险公司在内的寿险企业保费增长将受压。新规的影响总结如下:

  1、新规一:寿险产品吸引力大幅下降。主产品(通常是具保障型的传统产品)加回报较高的附加险是保险公司普遍推广的险种。2017年开红门期间,大部份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主要以“分红/传统 + 万能/投连(作为附加险)”的形式推出长期储蓄加保障产品以争取市场地位。新规终结寿险产品计划下的万能险产品带来的较高回报,这将影响主产品的销售。相反,新规对万能险产品的影响不如主产品般严重。之前出台的加强监管政策已限制了万能险产品的年期和高现价部份。

  2、新规二:短期内严重影响大型和小型保险公司的保险增长。新规终结短期高额返还实质缩短产品年期及降低保障功能的现象。两全险和年金占中国人寿规模保费的91%,其他同业的占比也相若,因此短期影响较大。鉴于短期高现价产品和短期利益返还两全险和年金产品被叫停,保险公司急需调整策略加强布局传统保险型产品。长远而言,大型保险公司应可重获市场份额,因为传统保障产品的开发是大型保险公司的强项。

  3、新规三:略为降低寿险产品的吸引力。寿险产品的需求主要来自储蓄/投资人回报。取消投资相关的表述将略为降低产品推广时的吸引力,但也能打击不良销售。

  4、新规四:五、保费受影响。由于发生的机会较低,护理保险产品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的长远需求不大。

  作者:工银国际研究部研究员 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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