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并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二是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三是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目前,保险行业正在推动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险将是保险行业进一步丰富人身产品供给的主要领域。保险公司应与平台企业加强沟通,定制化服务,加强普惠性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特定行业、特定服务等细分领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多元化需求。
此前,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称,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从业人员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交费支持,单位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相关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及,多领域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与平台企业加强沟通,通过定制化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多元化需求。满足军队特殊商业保险需求,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开发满足特殊环境、特殊岗位工作人群风险保障要求的保险产品。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李致鸿)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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