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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挑选固收型券商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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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 11:05

  随着资管新规的推进,包括银行、券商、基金、保险、信托等资产管理机构都开始转型,在这个过程中,是投资者们很头疼的事。

  因为转型尚未完成,老产品仍在存续,新产品也在发行,在过渡期内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资管产品?资管新规延长一年对理财产品选择有何影响?

  当然在这里一两句话也很难说清楚,今天我们就其中一类机构—券商资管发行的的理财产品,给大家作一下介绍。

  券商资管产品的发行人主要是证券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控股的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从投资者的属性上来看,券商资管产品分为公募型产品和私募型产品。

  公募类产品主要是以存续的大集合产品为主,当然在资管新规实施之后,大集合产品都要进行公募化改造,大集合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监管要求,都要对标公募基金。大集合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投资起点低,公募化改造后投资起点也是和公募基金类似,适合普通投资者。

  另外一类就是私募类产品。这类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对高净值投资者发行的小集合产品,另一类是对单一客户发行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小集合产品是我们目前接触最多的产品,这类产品起点高于大集合,但是属于私募性质,投资范围也宽于公募类产品,当然收益高于公募类产品的可能性更大。

  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则是针对高净值客户或者机构投资者定制的理财产品,目前以机构通道产品和高净值客户打新产品为主。

  我们要明确一点,资管新规有一个核心的因素,就是产品净值化改造,无论是公募类产品还是私募类产品。

  所以,之前的固定收益型的资管产品,已经彻底告别历史的舞台。

  但是实际上我们在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购买相关的券商资管产品时,仍然有业绩基准的说法,为什么会有这类说法呢?

  这个业绩基准的作用主要是有两个:

  第一个是客户本身仍然对完全净值化的理财产品缺乏足够的信任度,客户购买这类产品往往是风险偏好比较低的客户,对收益性要求并不高,但是对安全性要求高,所以引入业绩基准的概念,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吸引客户,而且这类产品主要的投资方向都是债券,所以建立这个概念也不能说有很大问题;

  第二就是对于管理人来说,私募类产品可以提取超额收益,那么管理人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提取超额业绩报酬呢?只能按照业绩基准来提取,比如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管理人可以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

  那么很多投资者有疑问,证券公司的资管产品,是否一定会达到业绩基准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是能达到的。

  主要是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目前债券型的券商资管产品,投资方向主要是城投债和高评级的产业债,债券类型主要是非公开上市的私募债,这类债券的估值方式在本质上仍然是成本法估值,这就意味着这类私募债只要没有违约风险,其产品净值是稳步上升的;

  第二个就是目前券商资管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是银行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证券公司为了维护渠道关系,也不太会轻易的让产品出现收益上的风险。

  当然,这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事情,毕竟现在产品净值化以后,如果投资公募类的债券,其公允价值发生波动(比如债券熊市),券商资管产品的收益低于业绩基准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对于券商资管产品来说,因为目前固收类的券商资管产品投资方向同质化非常严重,所以选公司比选产品更重要,因为大的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投研团队更加稳定,投研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更大的承受债券违约风险,所以选公司和团队更重要。

  当然,投资经理的投资风格也非常重要,考虑到目前信用违约频率越来越高,选择风险偏好较低、业绩基准更低的投资经理更好一些。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黄玉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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