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报】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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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17:11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一、中央动态
  01. 两部门详解留抵退税 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
  3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情况。许宏才表示,中央将提供财力保障,确保留抵退税及时退付、基层“三保”有足额保障。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退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02. 三天三份重磅规划方案相继出台 新一轮能源改革锚定目标拉开序幕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能在能源系统中的定位和中长期发展目标。这是本周内第三份关于能源行业的重磅规划方案。在此之前,3月22日,上述两部门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3月21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随着顶层设计出炉,新一轮能源改革拉开序幕。
  03. 人社部部署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助推劳务品牌建设作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优势,积极为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地方看点
  01. 河北省顶格执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50%政策
  为进一步助企纾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日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文,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减征"六税两费"。
  02. 浙江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出炉 继续按照50%顶格优惠执行
  近日,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浙江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最高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3. 福建对小微企业再减负:顶格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3月22日,福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福建省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六税两费”指的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为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一,“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面向的是小微企业,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04. 安徽省: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安徽省企业发展,安徽省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安徽省小规模纳税人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本次减征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5. 甘肃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在甘肃省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口,经省政府批准,甘肃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确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进一步支持甘肃省小微企业发展。
  06. 到2025年,山东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0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突破计划,力争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0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卡链入位”,支持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引育产业人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切实打造成为人才引育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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