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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华鑫基金:并购重组信披规则进一步完善
(摘自和讯网 2017-09-27)

  上一星期,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修订后的规则简化了重组预案披露内容,减少停牌期间工作量,或将缩短上市公司停牌时间。从本次修订的内容上来看,明确上市公司在重组预案中无需披露交易标的的历史沿革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等信息,具体信息可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缩小中介机构在预案阶段的尽职调查范围,仅为“重组预案已披露的内容”;不强制要求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取得交易需要的全部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改为在重组预案及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应当进行风险提示。这些内容修改均意味着,简化重组预案披露内容,意图缩短停牌时间。

  为减少停牌时间,监管层曾多次出台相关规则予以规范,2016年9月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停牌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而在此之前,上交所和深交所曾经同时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指引,明确了扩大停牌规范范围、严格控制停牌时间和细化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和延期复牌程序要求。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认为,上市公司股票长期停牌,投资者在失去股票流动性的同时,还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机会成本。而且长期停牌,股票价格无法反应市场环境的变化,股票所在的相关指数往往会出现失真,会降低资金和资源流动与配置的效率。因此,对停牌时间的约束和规范非常必要,减少停牌期间工作量,缩短停牌时间,也是抑制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需要。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