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针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本次减持新规是对2016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继续修订和完善。体现出监管制度根据市场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相应及时的制度安排。
本次减持新规受到市场关注的主要看点为:首先,将减持监管的对象由原先的大股东及董监高扩展至一般股东,将持有首发限售股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股东解禁后的减持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其次,限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并将相关监管权下放至交易所,大股东集中减持的问题基本能够得到解决。最后,明确了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的行为也需进行信息披露,即便是离职后减持规则也被明确。
近期市场处于相对低位,投资者风险偏好较低,减持新规在短期内对市场影响偏正面,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也或会提振投资者做多的意愿。中长期看,大幅拉长的减持周期有助于缓解“忽悠式”重组、上市公司壳资源炒作等市场乱象,无形中有助于培育市场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投资者追逐有实质基本面支撑的绩优股的意愿将愈发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