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2月12日公布,即将于今年的7月1日正式实施。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制定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规范、落实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是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要求,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也符合加强创新监管,和守住风险底线的要求,同时适应我国个人投资者占比较大的投资者结构、强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
市场普遍认为,《办法》是我国资本市场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资本市场适当性管理的制度,涵盖证券、基金、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是保护证券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基石。
具体来看,《办法》共43条,针对适当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主要规定了五项制度安排: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自律职责与法律责任,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方正富邦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金融市场监管的永恒主题。为认真落实《办法》的实施,公司正积极更新和修订相关制度,同时,在人员配备和技术设备等方面也展开了查缺补漏的工作,认真落实管理办法的监管精神,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