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保监会又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所有产品设计全面回归保障本源,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障的设计要求。
1、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 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2、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3、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4、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
5、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对此,工银国际研究团队的观点:前两项新政将对行业保费增长影响巨大,尤其在短期。行业保费爆发性增长不会再现,特别中小险企。明年开门红期间,我们期望看到新的产品组合来应对新政。另外,长期来看利好大型险企。中小险企发展受阻后,大型险企将重拾市场份额。
作者:工银国际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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