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关于扩大“东方之珠三期——富甲天下”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通告
2012年01月20日
(2012-01-20)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投资人利益,充分保持产品投资的灵活性及风险的可控性,经产品管理人与境外投资管理人协商,拟扩大本产品投资范围。变更后产品具体投资范围包括: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公募基金;香港或美国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交易所交易基金;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掉期、远期等,此类投资仅限于规避风险目的,严禁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现金类资产:银行存款(存放的境外商业银行长期信用评级为标准普尔A-或以上或穆迪A3或以上,存放的境内商业银行为托管人)。同时,本产品首次认购和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由人民币5万元调升为人民币10万元。详情请查阅变更后的产品说明书相关部分内容。
  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如客户不接受此次修订,可在通告日次周正常开放日赎回全部产品份额。
  特此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