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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灵通快线”个人高净值客户专属7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LT7D01说明书有关内容的通告
2011年12月02日
(2011-12-02)

  为满足广大客户需求,综合考虑近期投资市场情况变动以及理财市场的整体状况,根据“灵通快线”个人高净值客户专属7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LT7D01)说明书的约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产品预期收益率
  自2011年12月13日起,将LT7D01由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1.90%调整为分档计息,各档次分段预期收益率如下:
  客户理财账户中当日日末本产品份额为100万份以下(不含),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10%;
  客户理财账户中当日日末本产品份额为100万-500万份(不含),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30%;
  客户理财账户中当日日末本产品份额为500万份及以上,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50%。
  二、增加产品投资范围
  自2011年12月13日起,增加LT7D01产品投资范围:
  在原投资范围基础上,新增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攀钢钒钛股票收益权承接投资信托计划三项投资品为新的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于上述资产的总比例不超过理财产品资产净值的30%。
  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是指融资方(或股票持有者,下同)向信托计划受托人提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担保,由融资方/回购方按约定对股票收益权进行回购或由受托人通过处置质押股票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并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是指受托人设立由“优先”和“一般”两种份额组成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合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通过证券账户、有限合伙公司、基金专户、股票收益权等方式),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A股股票(包括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及定向增发),封闭式基金,ETF基金,LOF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新股申购,股指期货(主要进行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之间的套利运作)、银行存款等资本市场投资工具。为控制投资风险,理财产品只投资于该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由一般信托份额以其本金为限对优先信托份额的本金和收益进行相应保障。攀钢钒钛股票收益权承接投资信托是信托公司专门设立并通过收益权方式承接投资于攀钢钒钛股票(股票代码:000629,所投资股票为前期现金选择权投资中的剩余存量)的信托计划,并主要通过二级市场及大宗交易等公开方式退出。
  三、增加相关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时,存在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所对应股票,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所投资股票、基金等证券品种、以及攀钢钒钛等特定股票)价格波动甚至大幅下跌的可能,从而造成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产生损失。此外,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时,客户面临股票收益权融资方或回购方、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债券发行人等相关方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调整高净值客户定义
  明确我行高净值客户范围,在“目标客户”一栏增加以下表述:
  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高净值客户。工商银行高净值客户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
  (1)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2)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具体情况请见更新版说明书。
  客户如不同意调整后的说明书,可根据说明书约定,在调整生效前赎回份额。
  特此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