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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用卡消费分期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消费分期申请条件如下:1、办理分期付款必须使用我行贷记卡;2、需保证卡片及账户状态均正常;3、起始金额分别为:美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加拿大元、澳元、新西兰元为100元;人民币、港币为600元;日元为6000元(低于起始金额的消费不能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每笔转分期金额不得超过原消费金额;4、办理分期时分期付款期数应在卡片有效期内;5、必须于该笔消费交易的入账后至到期还款日(含)期间提出转分期申请;6、分期付款交易总额与手续费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用卡账户的可用额度。
  温馨提示:房地产、证券投资等类型商户不能办理分期付款,具体请以办理时我行系统显示为准。

  注:1、问答中未表明仅针对企业单位的,通常指个人业务。2、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为我行独立分行,执行独立业务规定;本页面内容供您参考,实际情况请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