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外汇理财产品

  业务简述
  外汇理财产品,是指客户向银行存入一笔外汇资金(外汇存款)的同时卖出一份期权或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由此获得相应的期权收益,并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银行将客户出售期权的收益以年综合收益率方式返还客户作为投资回报。
  您可实现对外汇理财产品的:开/销户、购买、账户查询、账户设置等操作。

  适用对象
  具有通过网银办理外汇理财需求的客户。

  特色优势
  1.您只需在工行网站自助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即可实现开/销户、购买、账户查询、账户设置等操作;
  2.全天候服务,使用更加方便、快捷。

  开办条件
  1.工行“金融@家”个人网银用户;
  2.注册卡为灵通卡、理财金卡;
  3.开立外汇账户。

  服务渠道与时间
  “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为您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注意事项
  1.根据理财产品类型不同,客户申请终止类型分为违约终止、行权终止、提前赎回和产品卖出。
  2.违约终止是指在违约终止期内,客户可提出单方面违约申请,收益可付可不付,收违约金。
  3.行权终止是指客户在行权终止期内,可提出行权日终止理财产品的申请,可以获得收益,不扣收交易手续费。
  4.产品卖出(赎回)针对双边报价型产品。在存续期内,根据理财产品的当日价格卖出理财产品,获取本金和收益。
  5.对于投资个人外汇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客户需自行纳税。
  6.对于开放流通型产品,在操作栏中显示“卖出”,您点击后,则进入卖出交易页面,对于可进行买入、卖出交易的理财产品,可按照银行当日的卖出价,进行产品卖出,资金T+0到账。理财产品到期后,工行将自动为您清算本金和收益,资金一般在到期后T+3日到账。  7.理财产品购买时间为:产品发行期内的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照常销售;理财产品卖出时间为:存续期内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5:00。
  8.通过个人网上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普通客户,可以选择“购买客户类别”为“一般客户”和“全部客户”的理财产品;对于理财金客户,可以选择“购买客户类别”为“理财金客户”和“全部客户”的理财产品。
  9.如果您已开立理财交易账户但该账户没有注册网上银行,需将其注册到个人网上银行。
  10.如果您需要注销理财交易账户,请确认该理财交易账户下的理财产品份额都已卖出或已到期终止并且不存在有效理财交易委托,然后再注销理财交易账户。
  11.您最长可查询1年内的理财产品交易明细信息。

  名词解释
  1.理财交易账户开户/销户。在同一个地区,只能开立一个理财交易账户,开户/销户不受理财产品交易时间限制。
  2.产品查询/购买。查询工行发行的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息,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业务。持有份额查询/赎回。查询您当前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办理产品赎回和申请提前终止业务。
  3.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各类理财产品的当日或历史的交易明细。
  4.协议调整/终止。查询、设置、展期、暂停或终止所签订的理财产品自动投资服务协议和滚动投资理财协议。
  5.交易撤单。撤销当日通过网上银行提交的、尚未生效的理财产品购买或提前终止的交易申请。
  6.调整交易卡(账户)。提供变更理财产品交易资金账户的功能。
  7.修改分红方式。对于部分理财产品,提供修改分红方式功能。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