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工银理财封闭式理财产品估值方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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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运作管理的封闭式理财产品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三个基本的金融资产类别,并根据金融资产分类采用相应的估值、减值计量方法。为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全量在售及存续封闭式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估值方法章节进行更新,更新后估值条款如下: 估值方法中列示的资产品种不代表投资管理人的实际投向,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以“投资范围”章节表述为准。 理财产品所投资各类资产按照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进行会计分类,并按如下规则进行计量: 1、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估值 2、债券及同业存单类资产的估值 3、股权类估值: 4、债权类资产的估值 5、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 6、其他资产类估值 7、以摊余成本法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需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合理的减值计量模型或第三方减值计量结果进行减值计提。计提减值不等同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仅为对未来风险的审慎预期。 8、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9、在任何情况下,投资管理人与理财产品托管人所共同认可的估值方式均视为客观、公允的估值方法。该产品估值均以产品公布的估值结果为准。 10、产品存续期间,若关于产品估值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产品估值方法也随之调整,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调整前发布相关信息披露报告。 涉及调整的产品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本次估值方法调整生效日为2022年1月1日,调整可能会对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产生一定影响,请投资者知悉。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持续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理财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产品清单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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