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信用支付C2C(买卖方)

  业务简述
  信用支付是工行与特约网站合作共同为电子商务买卖双方提供信用中介、资金划拨与贸易中介的服务。您可通过信用支付业务,对特约网站生成的订单实现查询、支付、退款申请、仲裁申请等操作。

  适用对象
  希望在购物过程中,由银行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客户。

  特色优势
  特约网站在工行开立保证金中间账户,您在特约网站进行C2C信用支付交易,支付的资金并不直接转付给卖家,而是先转付到中间账户上,工行在交易过程中承担资金监管的责任,并根据中介商城提交的交易结果或仲裁结果完成买家付款、卖家收款、买家退款等资金的转账、清算。

  开办条件(买家)
  1. 金融@家个人网银用户;
  2. 开通U盾或口令卡;
  3. 开通电子商务功能。

  服务渠道与时间
  “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为您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操作指南
  1. 支付
  在商城选定商品,预支付—>输入工行卡号、使用安全介质确认预支付,等待卖家发货—>收到卖家货品,登录商城,确认支付—>输入工行卡号、使用安全介质提前确认支付—>支付成功—>工行向买卖双方发送通知短信。
  2. 退款
  买家登录网银—>选择“e卡支付”/(或选择“我的账户”->“账务查询”)—>选择“网上购物明细查询”—>选择“信用支付交易”—>在显示的页面中选择“退款申请”
  (也可在商城提交全额退款申请)
  A、卖家同意全额退款,退款成功
  B、卖家同意部分退款,商城询问买家是否同意部分退款
   a、同意,输入工行卡号、使用安全介质确认部分退款,退款成功
   b、不同意,退款失败
  C、卖家不同意退款,退款失败。
  3. 查询交易明细
  登录网银—>选择“e卡支付”/(或选择“我的账户”—>“账务查询”)—>选择“网上购物明细查询”—>选择“信用支付交易”。
  4. 申请仲裁
  登录网银—>选择“e卡支付”/(或选择“我的账户”—>“账务查询”)—>选择“网上购物明细查询”—>选择“信用支付交易”—>在显示的页面中选择“仲裁申请”
  (也可在商城提交仲裁申请)。
  5. 对于已提交仲裁申请、工行尚未处理的订单,可撤销仲裁申请
  登录网银—>选择“e卡支付”/(或选择“我的账户”—>“账务查询”)—>选择“网上购物明细查询”—>选择“信用支付交易”—>在显示的页面中选择“撤销仲裁申请”。

  注意事项
  1. 对于预支付成功的订单,买方在超过订单有效期后仍未进行提前确认支付或仲裁申请的,工行将根据商城的要求直接将货款从商城中间账户划转给卖方账户;同时向买卖双方发送短信通知;
  2. 您可为下列订单提交仲裁申请;
  (1)预支付成功,尚未进行提前确认支付且尚未超过订单有效期的订单
  (2)仲裁机构不同意退款的订单
  3. 对于您提交的仲裁申请,工行将根据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进行相应的资金划转处理,或资金保留处理;
  4. 卖方可以为非工行账户。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钓鱼网站,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建议您使用工行“预留验证信息”功能。

  名词解释
  1. 订单有效期:每一笔信用支付的订单设置一个订单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买家可以提出申请退货、申请仲裁处理。
  2. 特约网站: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商城平台或支付平台。
  3. 买方:付款方个人。
  4. 卖方:收款方个人。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