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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分行 政采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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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工行青海分行为依法合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优质供应商推出“政采贷”融资产品,搭建专属业务通道,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支持。 

  业务简述:

  “政采贷”是指工商银行青海分行通过与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合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青信融平台”等信息交互的基础上,面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当前中标(成交)、存量中标的小微企业供应商,以其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或自身经营性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为其提供的线上化融资产品。

  开办条件:

  1.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2.原则上成立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借款人需为政府采购网已公示的中标客户、存量中标客户。
  4.借款人产品、服务或工程品质优良,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记录良好,销售回款正常,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参加采购前三年内无违约情况。
  5.工商登记情况正常。
  6.借款人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满2年。在主营业务未改变的前提下,因经营场所变更、产业转移或其他合理原因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实体经营年限。
  7.借款人经营实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稳定,征信正常,无涉诉、涉案、政府处罚等负面信息。
  8.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和电子银行。
  9.贷款经办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特色优势:

  无需抵押——纯信用方式办理。
  贷款期限灵活——随借随还,一次签约一年有效,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贷款额度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最高可达1000万元。
  (实际融资额度、利率、期限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操作指南:

  客户可前往工商银行当地营业支行、网点申请办理。

  注意事项:

  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当前中标供应商、存量中标供应商的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期货市场,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以及用于其他国家及我行禁止、限制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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