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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着力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新路径 2027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将超火电
(2023-11-10)

  内蒙古是国家的重要能源基地,内蒙古风能资源全国第1、太阳能资源全国第2,能源生产总量约占全国的1/6,承担的煤炭保供量超过全国的1/3,外运煤、外送电和新能源发电量均居全国第1,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头顶有风光、脚下有煤炭、手中有电网。”11月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后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如是形容内蒙古丰富的能源资源。

  《意见》提出,要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

  对此,黄志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内蒙古将坚持煤、电、油、气、风、光、氢、储并举,同时充分发挥内蒙古能源综合优势,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具体来看,一方面要提升传统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在煤炭方面,要科学谋划煤炭开发布局和接续产能,适时建设一批大型、特大型的现代化煤矿,切实保障好国家的煤炭供应。在煤电方面,要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煤电建设,储备一批煤电项目,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在油气方面,要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的力度,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

  另一方面,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国家在内蒙古规划布局了库布其中北部、库布其南部、腾格里、乌兰布和四个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沙戈荒就是沙漠、戈壁和荒漠,简称“沙戈荒”。内蒙古将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清洁高效先进煤电、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三位一体”建设,力争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能够将绿电源源不断地输送到祖国各地。

  作为典型资源型地区,内蒙古很多地方都因资源而兴,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不仅要破解自身“资源依赖”的难题,也承担着为其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探索新路径的重任。《意见》明确,到2027年,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到2035年,新型能源体系基本建成。

  至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黄志强谈到,按照《意见》部署,内蒙古将从四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

  一是在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上探索新路径。做好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衔接。规范能源和战略资源开发利用,全面推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推动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鼓励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

  二是在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上探索新路径。强化资源型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促进绿色开发、收益共享。推动生产矿山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义务,积极开展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矿区修复和治理。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矿区开展土地规模化综合治理、相邻矿山企业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

  三是在区域协调央地合作上探索新路径。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在严格执行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计划的基础上,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区间现货交易。加快呼和浩特能源资源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

  四是在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上探索新路径。探索村集体采取出租等方式,利用矿区土地共建就业帮扶车间以及现代化农业设施和发展新能源,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李莎)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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