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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沉睡账户提醒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钱袋子”,保障账户与资金安全,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我行将对“沉睡账户”开展提醒提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特别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的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及使用需求情况,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前往我行任一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及相关业务,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二)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也不会发送“激活账户”、“唤醒沉睡账户”等网络链接,请您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不要轻信并点击陌生链接。
  (三)请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更新留存在银行的个人信息,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和物品,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偷逃税和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 9558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